金台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金台区,隶属于陕西省宝鸡市。位于宝鸡市城区的北半部。南与渭滨区毗邻。西自玉涧河入渭河口、东至金陵河入渭河口一段,东段以陇海铁路为界,西段以宝成铁路线为界,余皆以渭河为界。西、北、东三面为陈仓区境所环绕。介于东经107°04′15′′—107°17′20′′、北纬34°21′07′′—34°25′35′′之间,总面积52.16平方千米。金台区以境内古迹元代“金台观”得名。北倚渭北黄土台原,南临渭河,西靠陇山余脉,东向渭水谷地沿伸,属大陆性季风区暖温带半湿润气候。截至2016年,金台区下辖7个街道、4个镇,常住人口40.05万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8.50亿元,其中:第一产业增加值2.80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225.34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110.37亿元。一、二、三产业占比0.83:66.57:32.6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4635元。金台区名胜古迹众多,仰韶文化北首岭遗址、古陈仓城遗址、大唐秦王陵等坐落境内。